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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552)—临时排水设施能否另行计价的争议
2026-06-30来源:小编
临时排水设施能否另行计价的争议

某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2020年8月签订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与某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在中标后依据施工图纸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施工图预算并组价确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实际未开展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项目临时排水设施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结合承包人据此出具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解决本项目完工至园区厂房配套排水设施建成前的场地排水问题。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该临时排水设施能否另行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该临时排水设施已包含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范畴内,且部分水沟被覆盖毁坏,该项费用应不予另行计算。
承包人认为,项目临时排水设施的“临时”指的是本项目完工至园区厂房配套排水设施建成前的临时场地排水,并非指施工期间承包人的临时性排水措施;承包人根据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排水布置及做法已得到发包人、监理人及承包人三方确认,且完工后并未拆除,还在发挥其排水功能;至于部分水沟被覆盖毁坏,是后期发包人变更处理所致,所以应按实体工程予以计价。
三、造价站观点
经查阅相关资料,此场地排水设施属于在未建成园区厂房配套排水设施前的临时排水系统,并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所包含范围的内容,两者在质量标准、功能用途、权属管理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故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予以计算相应费用。同时,针对部分水沟被覆盖毁坏的情况,如非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