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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559)—桩基检测配合费的计价争议
2026-07-07来源:小编

桩基检测配合费的计价争议

某片区发展综合提升工程,2020年9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项目施工图纸设计了用于工程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承包人依据施工图纸对该项内容进行了施工。发包人另行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桩基检测并签订《检测技术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检测费用包含承载力检测中另计的试坑开挖、桩头处理、加荷体吊装运输、锚桩及焊接费用等。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编制的检测方案载明,检测前准备工作(含混凝土灌注桩制作桩帽)由施工单位提前完成。现发承包双方对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如何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依据签订的《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临时桩帽费已包含在《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中,此费用不应在承包人的工程费用中计取,应在工程建设其他费中列支。
承包人认为,承包人已按施工图纸要求对临时桩帽进行施工,且项目参建各方均已确认,检测用的临时桩帽费用应予计价,可计列在措施其他项目费用中。
三、造价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发包人与检测单位签订的《检测技术服务合同》约定检测费用包括桩头处理相关费用。同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批通过的检测方案中又约定由承包人完成桩基检测所需桩帽的制作。另外,发包人也认可对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是由承包人依据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的事实。上述情况表明,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包含了工程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内容,经发包人审核的检测方案约定临时桩帽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并非由检测单位施工。因此,在编制施工图预算时,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制安、拆除费,应给予单独计算,可在措施其他项目费用计列。同时,建议发包人梳理《检测技术服务合同》条款内容,若桩基检测用的临时桩帽制安、拆除费含在《检测技术服务合同》中,该合同结算时应扣除检测单位未实施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