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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561)—门洞支架钢材摊销次数的争议
2026-07-15来源:小编

门洞支架钢材摊销次数的争议

某片区发展综合提升工程,2020年9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预算编审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综合单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组价确定。为了保障道路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地交通正常通行,设计单位单独设计了交通疏解工程施工图纸,其做法是在新建桥梁施工下方的原道路位置设置钢结构门洞支架防护,既确保交通疏解道路畅通,同时又作为新建现浇钢筋混凝土跨线桥箱梁施工支架。现发承包双方对该门洞支架钢材摊销次数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该门洞支架钢材摊销可参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相关规定计算。
承包人认为,本项目钢结构门洞支架制作成本高、实际钢材损耗超出常规桥梁支架、钢材回收价值低,且投入使用至拆除退场时间接近半年,钢材摊销应按2次计算。
三、造价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交通疏解工程施工图纸设计的钢结构门洞支架兼具双重功能,既作为交通疏解道路的行车防护通道,同时又作为新建现浇混凝土箱梁的施工支撑体系(桥梁支架)。但该门洞支架搭设要求及使用时间与常规现浇混凝土箱梁支架不同,编制预算时,定额摊销次数已不适用,建议双方根据经审批的合理施工方案,参考类似的交通疏解项目摊销数据和市场价格水平进行计算,其中钢材的摊销费用不宜超过材料购置费扣减残值后的费用。若施工过程中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使用时长与批复方案不一致引起费用调整的,在结算时按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