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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593)—高大支模包干费能否调整的计价争议
2026-08-24来源:小编
高大支模包干费能否调整的计价争议

某工业厂区易地改造工程,2019年9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价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工程合同约定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其他措施费等措施项目费均采用总价包干形式,不因任何变更及工程量增减而调整。2020年5月25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布《关于钢管脚手架、模板支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明确承插型盘扣式、套扣式和轮扣式脚手架不得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编制了《高大支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支模高度为8-12.25m,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并通过各参建单位确认后实施。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就高大支模措施费计价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建筑物结构、楼层高度未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投标时应已考虑相关措施费用,应按合同约定执行总价包干。
承包人认为,高大支模高度为8-12.25m,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经专家组论证并通过各参建单位确认,导致原合同措施费包干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应按实际施工方案结算。
三、省标定站观点
经查阅来函资料,本项目高大支模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措施。承包人投标时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现场勘察情况,应当知晓高大支模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方案需经得起专家论证或有关部门审核,投标时需制定合适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结合自身技术经济条件进行报价,如因承包人报价所考虑的方案不合适导致中标后需变更方案,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本项目招标前后建筑物结构、楼层高度未发生变化,国家及省市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亦无实质性变化,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发布的通知仅为强化管理内容,并未改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因此,高大支模措施费结算时应按投标报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