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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案例分享(615)—地上结构钢筋接头的计量争议
2026-09-22来源:小编
地上结构钢筋接头的计量争议

某医院工程,2018年3月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显示,资金来源为企业资金,发包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由某建筑公司负责承建,合同价格形式为单价合同,部分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其余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方式。竣工结算时发生计量争议。
一、争议事项
本项目合同约定钢筋工程采用定额计价,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以下简称2010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就该计价依据发布《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定额咨询问题解答的函(第1期)》(以下简称定额动态解答文件)明确“定额已考虑了钢筋出厂定尺长度所引起的非设计搭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就地下室钢筋纵向与竖向通长钢筋因定尺长度导致的绑扎搭接工程量计算问题,于2019年8月达成一致意见,约定参照《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5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章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二条第(三)款工程量计算规则,纵向钢筋按9m、竖向钢筋按楼层计算绑扎搭接接头,并签名确认《预算争议项-地下室》(以下简称地下室钢筋计算文件)。现发承包双方就地上主体结构钢筋绑扎搭接接头是否按地下室钢筋计量规则进行确定产生争议。
二、双方观点
发包人认为,双方前期签署的地下室钢筋计算文件,仅适用地下室工程的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计算,地上部分应依据定额动解答文件规定进行计量计价。
承包人认为,钢筋绑扎搭接应遵循定额规则及相关图集规范,《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6G101-1)》已明确柱、梁、墙、板接头范围。且前期发承包双方就地下室钢筋接头计量已达成一致意见,该计价原则属于项目共性问题,地上与地下室结构适用规范一致、无重大变更,发包人亦未提出异议,故地上部分钢筋计算应沿用地下室钢筋计算文件约定的计算规则,即纵向钢筋按9m、竖向钢筋按楼层计算绑扎搭接接头。
三、省标定站观点
经查询来函资料,本项目合同约定钢筋工程计量执行2010计价依据。因此执行中同样需要执行相应的定额解释和子目动态调整。工程实施过程中,发承包双方对地下室主体结构钢筋计量进行了特别约定,但并未有资料显示双方对地上主体结构钢筋计量达成同样特别约定,承包人也未能举证证明,建议双方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协商解决争议。如确定并无对地上结构的钢筋计量规则有特别约定的,则执行2010计价依据相关规定。